2009-06-09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崇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崇府办抄字〔2009〕63号抄告单规定,经研究决定择优招聘60名中小学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凡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邱建军
副组长:肖遵良
成员:陈海波、刘天祥、康仁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海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明金花、邱赣生担任。招考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教育局参加,监察局负责监督。
三、招考职位与报考条件
(一)乡镇初中教师
1、职位:共17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2名、体育2名、建筑1名。
2、条件:
(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未受过处分。报考体育岗位的,应有球类专长。
(2)2008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并已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大学期间未受过处分,28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3)报考建筑的,要求:女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或工民建专业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未受过处分,28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二)乡镇小学教师:
1、职位:共40名,其中语文15名、数学16名、英语5名、幼儿园教师3名、网络安全管理1名。
2、条件:
(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未受过处分。
(2)2008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大学期间未受过处分,28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2008—2009学年在我县学校顶岗代课,并获得教师资格证。
(3)报考幼儿教师: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大专以上毕业,大学期间未受过处分;2008年以前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大学期间未受过处分,28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2008—2009学年在我县顶岗代课,并获得教师资格证。
(4)报考网络安全管理:2008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网络安全管理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有一定的网管经验,大学期间未受过处分,28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三)从我县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
1、职位:3名
2、条件: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在我县中小学代课十年以上,且现仍在顶岗代课。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人秘股
3、报名材料:
(1)2009年毕业生:提供自荐材料、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2008年以前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生档案,报考初中教师的提供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提供学校出具的顶岗代课证明,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3)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书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未提供的一律无效。
五、资格审查
1、由县教育局人秘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2个或2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网络安全管理、建筑岗位除外),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职数,所减少的职数补给报考人数多的岗位。
5、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办法及内容
笔试总分60分,说课总分40分,共100分。
(一)笔试(总分60分)
采取封闭命题集中统一笔试形式进行,公共科目20分,专业科目40分,共60分,时量为120分钟。
时间: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地点:考场设在县教育局(详见准考证)
内容:
1、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专业科目:
(1)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分别考高中相应学科知识。
(2)报考体育、建筑、网络安全管理、代课教师岗位的考初中语文知识。
(3)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的,分别考初中相应学科知识。
(4)报考幼儿教师的,考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二)加分
1、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我县顶岗代课一年以上加2分。
2、代课教师:
(1)近5年(2009年5月—2004年5月),获得县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加2分;
(2)近5年(2009年5月—2004年5月),指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部门以上竞赛,获得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只取最高级别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以上两项累计加分满5分封顶。
(3)加分项目在笔试、说课(面试)结束后直接计入总分。
(三)说课(总分40分)
对象:报考体育、建筑、网络安全管理的,全部参加面试和能力测试;报考其他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职位数的如下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1:1.5,其余职位1:2。
时间:2008年7月7-8日
地点:教育局
内容:
(1)初中教师职位:各科分别说我县目前初三相应学科第一学期教材内容。
(2)小学教师职位:语文、数学分别说我县目前小学五年级第一学期教材内容,英语说初三第一学期教材内容。
(3)代课教师职位:说我县目前小学五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教材内容。
(4)体育、建筑、网络安全管理进行面试并分别进行球类技能、工程造价操作技能和网络安全管理操作技能测试。
评分标准
(1)阐明本课在教材中的地位及作用,知识点明确。(6分)
(2)教学目的及确定依据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抓住关键,符合大纲要求。(9分)
(3)教学程序完整,环节设计科学、合理,并能说明课堂设计的理论依据。(10分)
(4)注重学法指导和学生能力培养。(9分)
(5)容貌端庄,教态自然,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6分)
体育、建筑、网络安全管理的面试和技能测试评分标准另定。
相关事项:
(1)说课的具体内容于备课前15分钟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2小时。教材、教参由报考者自带。
(2)说课限15分钟内完成,考生先报说课序号,但不得说出自己姓名或作其他自我介绍。说课应包括: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与过程设计等内容。
七、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含加分)按计划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八、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其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九、待遇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同类正式教职工同等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小学教师一经聘用,则应在农村中小学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
十、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咨询电话:(0797)38125713812339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125713823880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崇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崇义县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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