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3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内江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中区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和医务人员,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报考者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工作,乐意为市中区教育服务,并具备与报考类别(小学、初中、高中)相应的教师资格或上一级教师资格(医务人员、机械数控、汽车维修除外),2009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含非师范类医务人员、机械数控、汽车维修)由毕业院校出具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专业证明。
1、中学教师:
(1)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职高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后出生的,后面相同的略);
(2)公办在职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市中区教师除外),考调我区要分别具有高中、初中教师资格,须有三年以上中学教学经历;考调职高教师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专科进修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考调初中教师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含国家承认的五大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一九七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以后出生的)。
(3)报考职高、初中教师需要专业对口,或者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含全日制中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岁以下。报考小学教师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2)已取得教师资格,并正在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的人员,年龄在42周岁以下(一九六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后出生的)。
3、小学特殊教育教师:
(1)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中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参加过县级以上特殊教育培训(报名时交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下同)。或参加过县级以上特殊教育培训的公办在职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一九七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以后出生的,后面相同的略);
(2)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特殊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公办在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或参加过县级以上特殊教育培训的公办在职学校教师,具有三年以上特教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医务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1)全日制医科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2)已取医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医务人员;
报考医务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一九七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中学
2、小学
3、特殊教育
4、幼儿园
具体招聘职位见链接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25日——7月3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才交流中心(内江市市中区人事局内)
(三)报考时出具的材料:
1、报考教师出具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交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中学、特殊教育在职教师还应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学或特殊教育教学经历证明。
2、正在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的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所在代课单位出具的代课经历证明,证明要盖公章(在农村村小代课的还要加盖农村中心校的公章),校长要签名(在农村村小代课的中心校校长也要签名)。代课教师首先要持代课学校证明到人事股核实,核实后才能报名。
3、本镇乡毕业生报考本镇乡指定村小教师,享受笔试未折算成绩加5分,要出具:⑴能证明考生户籍的材料,例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可以出具考入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自己原是某镇乡的户籍。⑵书面申请和一经录取将在该单位工作六年的承诺书。
(四)报考人员每人交考试考务费100元。
(五)报考咨询电话:(0832)2022331(市中区人事局)
(0832)2032541(市中区教育局)
四、考试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总分80分)、教育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20分),两项成绩之和是笔试成绩。
1、按国家现行规定加分的,在笔试未折算成绩上加5分。
2、本镇乡毕业生报考本镇乡指定村小,且愿在该村小工作六年以上的,笔试未折算成绩可加5分;在乡镇公办中小学的代课教师,报考镇乡指定村小教师,且愿在该村小工作六年以上的,笔试未折算成绩可加5分。
3、属于第2种情况报考加分学校是:全安镇狮湾小学;永安镇:园坝小学,民建小学;凌家镇:水口庙小学,八楞小学,蟠龙寺小学;朝阳镇:铧匠冲小学;凤鸣乡:白合湾小学,高碑小学。
4、考生凡是报考享受第2、3条规定的加分单位,本人要写出书面申请和一经录取将在该单位工作六年的承诺书。
(二)开考比例:每个学科有三人以上报考即可开考。
(三)笔试时间:2009年7月10日,详见《准考证》(7月9日在市中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四)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每个学科招考名额的1: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来确定。
(五)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初录:
1、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出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报考单位每个学科的体检人员。总成绩低于应得分60%的,不予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按《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初录。
2、初录: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招聘人员,初录后公示。
初录时出现招聘单位录取不够时,可按该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初录后,初录人员弃权时,可优先在报考该单位该学科落选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该单位该学科已无考生递补,可在报考该学科落选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审核:
审查报考者档案,如有与报名时出具资料不一致者,将取消资格,所签就业协议无效。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无异议,由市中区教育局报市中区人事局审批。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督。
凡是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被招聘的要坚决清退。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和内江市市中区人事局。
注:招考过程中发布的通知、成绩公告等可登陆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 “公告栏”查询。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内江市市中区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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