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开招考公务员行测-定义判断

2009-06-25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四、定义判断:共10题,每道题中都给出了一个概念的定义,请你根据这个定义,从四个备选的事物或行为中选出一个最为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物或行为。注意:在这项测验中,本定义被假定为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46、行政征收,是指一国政府基于公共需要,由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不属于行政征收的是 A.收取罚款

  B.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 C.收取公路养路费

  D.收取港口建设费

  46.【答案】A。解析:本题的关键信息点可分解为:①基于公共需要②根据法律法规③强制方式④无偿取得⑤财产所有权收取罚款并不是基于公共需要,行政机关收取罚款实际上是一种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处罚。其他三项都属于行政征收。

  47、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被告人逃避或者阻碍侦查和审判,或继续危害社会,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逮捕的是

  A.张某因生意上的纠纷将李某打伤,虽不构成犯罪,但公安机关对他处以罚款100元并拘留15天

  B.流窜犯田某,盗窃财物15万元,为逃避追捕,还打伤公安干警一名。公安机关抓住他后,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送看守所关押

  C.在一经济纠纷案的开庭审理中,被告王某妻子大吵大闹,诽谤审判长,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据此,法院决定将其关押五天

  D.陈某抢劫杀人后企图逃跑,被村民抓住后扭送至村委会,村干部将其关押三天

  47.【答案】B。解析:这道题对稍有点法律常识的考生来说应该十分简单。但是定义判断这种题型是不会考查具体的专业知识的。考生只要抓住所给定义中的关键信息即可得出答案。A项只要注意“虽不构成犯罪”即可知肯定不属于逮捕。C项只要抓住“在一经济纠纷案的开庭审理中”和“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即可,法院采取的行为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D项就更为容易了,注意“村干部”,其不属于题干中所要求的主体。本题最重要的三个字是“被告人”,被告与被告人所属的法律范畴不同,因而所指的对象也就不同。被告属于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的范畴,是指被提起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它的对称是原告。而被告人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是指被指控有犯罪行为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A项只要注意“虽不构成犯罪”即可知肯定不属于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

  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逮捕的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48、在世赠与,是指施赠人决定活着的时候把钱赠与子女、孙子女和其他亲属,或用于度假和建立信托基金。下列选项中,属于在世赠与的是

  A.王先生在其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财产的90%留给自己唯一的孙女

  B.李董事长将自己的财产80%和整个集团交给女儿,然后自己隐居山村

  C.王奶奶让孙子在自己的房子里结婚,自己去住养老院

  D.李先生失踪2年后,其儿子继承了他的财产,某天,他突然出现在家中

  48.【答案】B。解析:想要排除A项,需要了解什么是遗嘱。遗嘱是行为人在去世前安排其去世后有关事宜的法律行为。A项显然不符合“活着的时候”这一条件。C项只是说“让孙子在自己的房子里结婚”,并未说明房子的所有权归孙子所有,如果再教条一些,题干中说的是“钱”,对其狭义理解只能为货币,即便是广义理解为可以变为“钱”的财产和财产所有权,C项也不符合要求。D项所述的情况是由于李先生的失踪引起了继承关系。这是法定事由引起的财产权的变化,不符合“施赠人自己决定”这一条件。

  49、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下列属于形成权的是

  A.买卖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卖方暂时缺货,卖方要解除合同

  B.租房合同履行期间,承租人要求降低租金

  C.保管合同履行期间,保管人要求提高保管费

  D.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债权人主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49.【答案】D。解析:如果把题干稍微翻译一下,这道题就会显得稍微容易一些。“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意思就是说只要自己作出了某一行为,不需要对方同意,就可以使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A项中由于卖方暂时缺货,卖方要解除合同,合同是否能够解除,肯定还需要买方的同意。B项中承租人要求降低租金,是不可能仅凭承租人的要求就当然能降低租金的,还需要出租方同意。C项也是同样的道理。

  但是D项就不同于前三项。债权人单方主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之为债务的免除,债权人的这一权利被称为“免除权”。行使对债务人有利的免除权,肯定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的,因为这是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只要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了这种表示,双方的债务关系就已经消灭。这也是民法中的当事人处分权的一种体现。

  50、“蓝色革命”作为一种现代农业技术革命,是指人类向水域索取食物的重大技术革命的统称。下列行为与“蓝色革命”不符的是

  A.创造鱼类的产卵环境,适时将幼鱼放回海湾

  B.利用科技手段在海体中养鱼,待长成后聚而捕之

  C.围海造田、大力发展畜产饲料工业

  D.改造滩涂,种植海底饲料,建立海底牧场

  50.【答案】C。解析:“围海造田”不符合“向水域索取实物”这一条件,其目的是发展“畜产饲料供应”,是与“蓝色革命”背道而驰的做法。

  51、网络犯罪,是指在网络空间内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它具有犯罪现场和空间的虚拟性、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和犯罪手段的智能性等特点。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网络犯罪的是

  A.张某开办某网站,在网上提供色情电影120部,访问量达数千人

  B.李某与某女网民“裸聊”,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抓拍多张对方裸体照片,通过E-mail向对方寄送照片并敲诈5000元

  C.大学生王某利用在某网络公司工作之机,进入游戏数据库,窃取可以交换游戏时间的“金币”,并在网络中叫卖,获得非法收入

  D.赵某与女大学生刘某数次在网上聊天,两人彼此都有好感,于是约定见面聊天,见面后赵某见刘某非常漂亮顿生邪念,将刘某拖到僻静处对其实施强暴

  51.【答案】D。解析:D项中,计算机网络并不是赵某的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赵某只是在网上与刘某交流。赵某实际实施的是强奸罪,攻击对象为刘某,不存在犯罪工具。A项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犯罪行为。B项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C项同样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其实施的是盗窃行为,窃取的是虚拟财产。

  52、工具性攻击行为,是指有目标指导(攻击是作为达到目标的工具)和认识基础的攻击。根据该定义,下列属于工具性攻击行为的是

  A.夜班回家遭遇抢劫,用随身带的水果刀把歹徒吓走

  B.公路上两车追尾,司机下来理论

  C.同学羞辱小刚,小刚一怒之下拿起杯子朝同学砸了过去

  D.小偷把一位老年妇女推倒在地,抢了她的钱包

  52.【答案】D。解析:本题的关键信息只有两个,就是“目标指导”和“认识基础”。B项和C项很容易排除,司机事前是不可能对车辆追尾的发生有任何认识的,完全是种意外。C项中,小刚“一怒之下拿起杯子朝同学砸了过去”,这种攻击行为是不具有达到目的的性质的。可能考生更大的困扰是来自A项和D项。A项只符合“目标指导”这一个条件,在遇到歹徒之前是不可能认识到今晚一定会被歹徒抢劫的。本题只有D项符合“目标指导”和“认识基础”这两个条件。小偷在抢包之前就已经有了谋财的意图,并且其推到老年妇女的攻击行为就是为实现其谋财的目的而为的。

  53、表象,是指事物不在面前时,人们在头脑中出现的关于事物的形象。具有直观性、概括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在形象思维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该定义,下列属于表象的是

  A.没有见过北方冬日的人们,通过诵读毛泽东诗词《沁园春?雪》,可在头脑中形成北国风光的情景

  B.孙悟空是吴承恩先生抽象出来的一个人物形象

  C.当一个孩子盯着一幅画看上几分钟,闭上眼睛,依然能够清楚地记得这幅画的每一个细节

  D.当人们读到《红楼梦》中关于王熙凤生动的外貌描写时,似乎能看到王熙凤就站在眼前

  53.【答案】A。解析:B项和D项涉及的都是文学作品中虚构的形象,不符合“事物形象”的要求;C项中的“依然能够清楚地记得这幅画的每一个细节”不具有概括性特点。只有A项符合所给定义的全部要求。

  54、不公平竞争,是指一个企业采用不正当或者不公平的手段,提高其产品的市场份额,给生产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造成了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严重损害其竞争对手的利益。根据定义,下列行为不属于不公平竞争的是

  A.A食品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本厂方便面,致使原本畅销的B食品厂方便面滞销

  B.20世纪80年代,IBM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研制超大型计算机的关键技术,成功之后申请专利,造成20世纪80年代在超大计算机领域IBM一手遮天的局面

  C.甲公司和乙公司都生产减肥药品,为了扩大其市场占有份额,提高销售利润,甲公司在电视台和一些报纸上大做宣传,指出乙公司药品的种种缺点和副作用,导致消费者拒买乙公司的产品

  D.甲公司为了和乙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制做电影广告,显示一架机徽为甲的战机向即将倾覆的(标志为乙)的军舰投下重磅炸弹

  54.【答案】B。解析:IBM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研制超大型计算机的关键技术,成功之后申请专利,是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完全合法的行为。虽然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但是IBM公司并未采用“不正当或者不公平的手段”。其他三项都是典型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55、规范,是指人们在特定环境下被要求如何行动、如何思维、如何体验的期望,是—种相对固定的行为表现。 根据以上的定义,下面哪种行为体现了规范?

  A.一个从小生活在海边的人到草原工作,慢慢适应了那里的生活

  B.律师在法庭上表现镇定、稳重、客观、富于正义感

  C.小郑身着背心和短裤,脚上穿着拖鞋参加好朋友的婚礼

  D.为了使大家玩得更开心,我们制定了新的游戏规则

  55.【答案】B。解析:A项表述的是人的主动适应,而并非“被要求如何行动”,C项中小郑的行为恰恰违反了行为规范,着背心和短裤,脚上穿着拖鞋参加好朋友的婚礼是不符合社交礼仪的。D项是处于“为了使大家玩得更开心”的目的而制定了一个游戏规则,并非“一种相对固定的行为表现”。而C项就是人们希望律师在身处法庭这一特定环境时所应当表现出来的行为规范。

  更多详情请查询: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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