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31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行政法法律渊源的是
A.国际条约 B.司法判例 C.行政法规 D.部门规章
【答案】B。解析:一般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制条例、单行条例。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国际条约、惯例。我国是以制定法为渊源的,司法断判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B错误,当选。
12.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的税种、税率对某企业征税,这一行为是
A.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B.不要式行政行为
C.双方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
【答案】D。解析:A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B不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一般在紧急情况出现或情况比较简单的条件下实施的行政行为多是不要式行为。C双方行政行为:指必须经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D羁束行政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13.下列国家机构中,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的是
A.民政部 B.中国人民银行 C.国家税务总局 D.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答案】C。
14.物权法的立法是涉及每一个人生活的大事。按照物权法一般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土地使用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质押权
【答案】A。解析:物权可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权利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物享有的物权。即所有权。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的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权人或第三人特定之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故A是止确答案。
15.张某系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2006年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张某对该考核结果不服,他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
A.他可以自知道该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B.他可以自知道该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对原处理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C.他可以自知道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控诉
D.他可以自知道该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事部门申请复核
【答案】A。解析: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16.个体户崔某为使自己的劣质酱油能在某超市上柜,为超市部门主管汤某安排了一次全家境外游,并为汤某的儿子入学缴纳了3万元的赞助费。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这一行为属于
A.混淆行为 B.虚假宣传行为 C.独占排挤行为 D.商业贿赂行为
17.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宋不付款,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小宋不付款,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小宋不付款,但也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答案】C。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明知店内门坎比较高,就更应该设立提示牌告知消费者,避免发生绊倒事故。本题正确答案是C。
18.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中不包括
A.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B.有明确的被告
C.具体的诉讼请示 D.有充分确凿的证据
【答案】D。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9.江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电动榨汁机,1个月后出现故障,要求超市处理。但超市“购物须知”规定:“在本超市购物有质量问题请及时解决,自购物之日起超过15日的概不退换。”超市以此为由,拒绝受理,要求江某与生产厂家联系处理。对本案纠纷的处理,下列观点错误的是
A.超市的规定是“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无效
B.超市的规定是要约,消费者的购买是承诺,双方形成合同关系,所以规定有效
C.超市的规定是格式条款,但免除了自己的责任,所以无效
D.超市的规定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相抵触,所以无效
【答案】B。解析:B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商业广告被视做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指一方发出邀请对方或者引诱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在法律上发出要约邀请的一方一般不用承担法律后果。所以,前些年的商业广告往往极尽夸大、吹嘘之能事,欺骗、误导消费者。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新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接受要约的相对人一旦进行承诺,合同便成立,所以要约一经做出便对要约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超市并未要约汪某、她们之间没有发生要约行为。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C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台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