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3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就业率是一所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直接反映,真实性是它的生命。只有真实可靠的数据,才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宏观调控高校教育资源,并据此出台相关政策。如果用造假的方式“提高”就业率,则不仅提高不了学校声誉,而且将影响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据《燕赵都市报》7月7日报道,河北省内部分高校为谋求高就业率,竟然说服学生与就业单位签订假就业合同。日前,石家庄某高校两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该报披露了所在学校让毕业生签订假就业合同的内幕。据说,他们班有10多人因为没有找到工作无法签订就业合同,系里老师“积极”为他们奔走,最后都“成功”地与一些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虽然就业合同是签了,但同学们却不能到这些单位就业,而且这些单位也不对同学们承担任何责任。没有找到工作,却签订了就业合同,这当然是假合同。而据该报记者调查,签订假就业合同的学生为数不少,普遍存在于该校的大部分院系。
尽管从报道中我们无法判断这类行为在该省的高校中占有多大比例,但可以预料,这样的现象绝对不是个别现象。老师帮助学生联系工作单位本是好事,但如果让学生签订没有任何保障的假就业合同,就实在说不过去了。因为,这不仅有违师德,而且还是名副其实的造假行为。因此,这一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必须想办法坚决刹住这股歪风。
就业率是一所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直接反映,真实性是它的生命。只有真实可靠的数据,才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宏观调控高校教育资源,并据此出台相关政策。如果用造假的方式“提高”就业率,则不仅提高不了学校声誉,而且将影响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尽管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的效果,但这绝不是长期吸引生源的办法。同时,不准确的就业率将可能误导学生填写报考志愿,虚假信息甚至还可能影响教育主管部门。更重要的是,大学教育本来应该是一方“净土”,如此造假却是对社会诚信的“釜底抽薪”。
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一些人为什么还乐此不疲呢?据悉,原因就出在就业率这个指标上。报道说,今年,河北省教育部门出台了一份对高校评估的文件,应届毕业生就业率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评估项目,与明年招生计划直接挂钩。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校方把提升就业率的意图向各院系布置,院系又通过老师向毕业生做工作。同时,假就业合同“提高”了学校的就业率,却对学生找工作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加上签订假就业合同可以使学生档案在学校保留半年,不被打回原籍,对于已就业和未就业的学生都是一个比较好的缓冲,很多未就业的学生和未取得单位证明的就业学生,都在老师的帮助下违心地签订了假就业合同。
由于就业压力加大,近来各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没有到位的人数有所增加,这给学校和学生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应当说,这是客观事实,同时也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后的必然结果。学生的就业难主要是一个市场问题,市场发生的问题就应该通过市场来解决。提高学校学生的就业率,应该通过密切与人才市场的关系,提高专业的市场吸引度来逐步加以解决。只要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政府加大服务力度,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和提高教学质量,这样的问题会逐步得到缓解。而那种“安排”学生签订假就业合同,造成学生一次就业率高假象的行为,不仅背离教育规律、违反教育法,而且严重损害社会诚信,可以说是害莫大焉!对此,我们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