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定南县2010年招聘教师公告

2010-12-15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1、中学教师50名:政治3名、语文3名、数学5名、英语2名、物理7名、化学7名、历史5名、地理5名、生物3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3名、微机(计算机)1名。

  2、职业中专教师5名:电子技术专业1名、电子通讯专业2名、服装制造与设计专业1名、旅游商贸管理专业1名。

  三、报考条件

  1、中学教师岗位为2008年以后(含2008年)国家国民教育任务内统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包括2011年毕业生)。职业中专教师岗位中的服装制造与设计、旅游商贸管理专业为2008年以后(含2008年)国家国民教育任务内统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岗位为2008年以后(含2008年)国家国民教育任务内统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属我县紧缺专业,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取得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者。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身体健康。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30日。

  2、报名地点:定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历届毕业生还需持报到证)、个人学习工作简历、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

  (3)填写好《定南县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

  县人保局、县监察局和县教体局负责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考试办法及内容

  报考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说课),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总分100分)

  采取封闭命题集中统一笔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时间:2011年元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

  ①、实行闭卷考试,分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其中公共科30分、专业科70分。

  ②、公共科考试内容以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为主,专业科考试内容以所报学科高中基础知识为主。

  ③、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微机以及职专类岗位的人员,其专业科考试内容以其所学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二)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2011年元月22日(星期六)上午8:00。

  2、面试地点:另定

  面试内容:分别说初中相应学科内容。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微机以及职专类岗位的人员则进行相应专业类测试。

  七、确定面试人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八、成绩公示及体检

  1、考试结束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向县招聘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从本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1、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按计划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2、根据体检结果,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对拟聘人员的岗位安排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聘用的人员,原则上安排在乡镇中学任教,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十、待遇与管理措施

  1、2011年毕业生从2011年8月下半月聘用时起薪,历届毕业生可从聘用当月起薪。

  2、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本县和辞职,如违反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每少服务一年1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其他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元月15日-18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定南县教体局人事股。

  2、咨询电话:(0797)4289628(县教体局人事股)

  (0797)428970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公务员股)

  3、网址查询: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人才网。

  附件下载:招聘教师需求计划汇总表.xls

  定南县2010年公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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