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6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17.你作为副局长,向下级布置了一项工作,接着局长又提出了一项新计划,同时另一名副局长又单独向你提出了更好的计划,你将怎么办?
【测评要素】计划组织协调能力
【答案要点】
(1)立即通知下属暂时停止那项工作,等候新的通知。
(2)认真分析局长和另一位副局长的计划,并与我的计划进行反复比较,综合三个计划的优势,形成一个新的计划。
(3)与两位局长进行沟通,并把新制定的计划,与两位局长进行探讨,达成共识。
(4)达成共识之后,通知下属按照综合后的新计划执行。
(5)对于公务员队伍而言,领导的团结合作是这个团队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所以,在平常的工作中,领导们之间要树立大局意识,不能各自为政,在重大决策上要注意沟通,进行协商,倡导民主。
18.水事行政执法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三个程序,请叙述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
【测评要素】拟任职位匹配性
【答案要点】
(一)适用条件:
水事违法行为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于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步骤:
(1)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口头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的除外)。
(4)填写预定格式的《水行政处罚决定》。
(5)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给当事人。
(6)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在5日内(在水上当场处罚,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报水行政处罚机关备案。
(7)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专用票据。
(8)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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