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黎川县县直医院招聘卫生人员公告

2011-03-09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至黎川县人民医院、黎川县中医院工作。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这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有:黎川县人民医院、黎川县中医院两个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60名。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黎川县县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心理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1)尚在处分期的或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规定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详见《黎川县县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2、学历为研究生(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报考者,符合招聘资格及岗位条件的,可免笔试直接面试。若面试成绩达到本考场面试人员考试平均分数之上,即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此类考生不占岗位名额,另追加岗位计划)。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3月23日至4月7日。招聘岗位向社会公布,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到黎川县卫生局办公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派遣报到证、职业资格证书、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三张等),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由 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招聘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考试同时进行,考生只限报考县、乡(镇)医院其中一个医院的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初审,笔试前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应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拟招岗位人数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短缺专业人才,报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和报考条件。
  (四)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5%,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其中药剂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其它得分占考试总成绩5%,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面试。面试为专业测试。面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临床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及专业实践操作能力。面试采取口述方式进行。面试由县人保局牵头,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监督。面试成绩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为2011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试卷分为:临床医疗、中医、护理、药学、口腔、检验六个专业,考生按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进行笔试,其中西医、影像、麻醉、病理岗考临床医疗;中医、针灸岗推拿考中医。
  笔试时间定于 2011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进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县人保局牵头,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监督。笔试成绩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向社会公示。
  3、其它得分。本次招聘实行加分政策,即考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得2分,取得执业资格的考生得3分;最高得分为5分。得分计入考试总成绩。得分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考前向社会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1、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之和加上其它得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得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若再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再加试笔 试)。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向社会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从业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按照省人事厅文件规定,由县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确定人选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束后,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签订1年试用期合同,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5年以上的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考生自试用 期结束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作和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直接转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招聘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视自动放弃招聘处理。
  五、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成立黎川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俊华,副组长为副县长董运华,成员为县卫生局局长汤建华,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剑波,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杨应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卢康平,县编办主任薛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卫生局副局长王碧艳。
  六、其它
  本次招聘的岗位全部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本方案若有不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考试成绩、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通知事项指定于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cx.gov.cn)和县广播电视台公布,不另行通知。没有按通知时间、地点或要求做到的,作弃权处理。
  咨询电话:0794-7522652(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794-7566786(县监察局)
  0794-7566653(县人保局)
  附件:
  黎川县县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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