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4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犯罪未遂以及构成要件。
【答题要点】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实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的“未得逞”就是不齐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它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含义:从客观的方面看,“未得逞”是犯罪完成状态下犯罪构成应具备的要件未能齐备;从主观方面看,是犯罪分子希望完成犯罪和齐备犯罪构成全部客观要件即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意图未能全部展开和实现。
现在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比较多,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对此提出批评,你认为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答题要点】
(1)不正确的政绩观。许多人把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作为政绩的体现,以此作为自己升迁的桥梁。
(2)监督体系不完善。一些政府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根本没有受到人民的监督。
(3)利益驱使。有些人利用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为自己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4)面子工程不易被识别。相关部门对虚假申报资料的识别较为困难,以至面子工程屡屡出现。
(5)没有完善的问责制度。当面子工程出现问题时,没有追究有关负责人的制度体系,有些人便存在侥幸心理,大胆新建面子工程。
推荐阅读:
精选公务员面试练习题(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