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昌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拟录用人员公示(8月19日发布)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1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525号),现将2011年南昌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中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根据赣人社字〔2010〕525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监督举报电话:南昌市人事局监察室0791-3884279;南昌市人事局公务员处0791-3884299。
附:2011年南昌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示名单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