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30

2012-05-08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江西省招警考试将在下半年进行,通过往年江西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来看,法律知识所占的比重较大,所以,备考201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除复习公共考试科目内容外,还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特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练习题,供考生学习和参考。
  1.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
  B.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
  C.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D.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2.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与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奖金由学校和王某各得一半  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
  C.王某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王某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3.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4.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做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
  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谁继承?(   )
  A.甲和乙   B.甲、乙和丙   C.甲、乙和胡某   D.甲、乙、丙及胡某
  5.关于累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累犯适用减刑和假释,但不适用缓刑
  B.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C.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人
  D.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洗钱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答案及详解
  1.C解析】王某已将货物偷移出仓库,属于盗窃罪既遂;刘某没有参与盗窃,但是把不属于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属于侵占罪。
  2.D解析】解析: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但是纯获利性的行为是可以进行的。
  3.D解析】乙送甲去医院是为了甲的利益,构成无因管理,所以乙对车费享有求偿权。乙对甲手机的丢失并无保管义务,且无过错,所以没有赔偿义务。
  4.A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无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5.B解析】累犯可以减刑但不适用假释和缓刑,故A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故C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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