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吉安市2012年“三支一扶”招募首批入闱考核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 [2012]32号)精神,现将2012年报考到我市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志愿服务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入闱考核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经考试入闱对象(265人,含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2年吉安市经考试首批入闱“三支一扶”考核复审名单》。
二、考核复审时间安排(2012年7月4日至7月6日):
入闱考生本人务必在2012年7月4日至7月6日内到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地址:吉安市鹭洲东路市政府大楼),由吉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考核复审。逾期未参加考核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三、入闱考核复审人员须知:
考核复审时,入闱考生本人须严格按以下要求提供复审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2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进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专区中下载,在电脑上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后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应届生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公章);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含个人基本信息、院校对毕业生作出的鉴定评语等,并经院系和高校加盖印章);
6、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内容要求见附件2);
7、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具有教师资格证颁发权限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确认已取得有关学科教师资格并正在办证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8、2009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属低保家庭的另须提供经发证机关年审至2012年6月有效的家庭《低保证》(父母均享受低保)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含持证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关考生与持证人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9、2009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属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另须提供加盖有社区、街道(乡镇)和县(市、区)三级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印章的至2012年6月有效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含持证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关考生与持证人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的大学生,不能报考。
考核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
考核复审全面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考核复审及体检后如存在参考人数少于所报考岗位计划数、自动放弃或部分考生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依据岗位缺额情况,按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或调剂对象。
吉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0796-8231032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特此公告
吉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附件1:《2012年吉安市经考试首批入闱“三支一扶”考核复审名单》(直接点击下载)
附件2:历届生现实表现材料样本(直接点击下载)
附件2 :
XXX同志现实表现
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20xx年x月毕业于xxxx大学(学院),xx学历。该同志毕业(工作)以来,表现情况评语(内容: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2、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3、是否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4、有无其他不良记录)。
(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单位、毕业院校
或其他能证明以上表现情况的法人单位)(盖章)
二〇一二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