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最低分数线、取消岗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公告》规定:“按本次市、县(区)、乡(镇)三个层级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分别确定三个层级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医疗卫生系统按实际参考人员分类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入闱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市级基础知识最低合格分数线46.87,县、乡公共基础知识最低合格分数线45.19分;卫生系统分类别为:临床卷最低合格分数线47.86分、中医卷最低合格分数线52.9分、公卫卷最低合格分数线43.86分、护理卷最低合格分数线57.73分、医技卷最低合格分数线30.56分、药学卷最低合格分数线33.59分。
二、取消或调减职位。根据《抚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比例公告》:“公开招聘在5个及以下岗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比例为1:3,公开招聘在6个到10个之间岗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比例为1:2.5,公开招聘在11个及以上岗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比例为1:2,最后一位入闱面试人员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进入面试。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本公告要求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因报考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最低入闱面试比例,根据公告规定予以取消或调减(具体职位见附一)。
三、根据《公告》规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现将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