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安福县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通知

2012-12-13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根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org/)现就做好我县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考录范围和对象
  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
  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12月19日。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963年12月19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曾受党纪处分或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负主要责任的;
  3、在本人任期内,受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录程序方法
  本次考录工作按照确定录用计划、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审批、备案等步骤实施,并不向村(社区)干部个人收取费用。
  (一)确定录用计划
  根据省组分配名额,此次我市考录村(社区)干部计划42名。按照全市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总数比例,市组分配给我县的计划4名。
  (二)公告、报名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各乡镇进行公告并组织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个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经乡镇党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原则上应不小于5:1。报名时间为12月17—18日
  (三)笔试
  笔试全省统一进行,时间为2013年1月13日。考试地点设在吉安市。笔试的命题、组织、阅卷等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公务员法等)、科学技术常识、管理知识等。专业知识侧重对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详细内容见《江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4)。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将根据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负责组织。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试题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3:1。面试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同分的可一并入闱。笔试合格人数不足面试人数的,按规定取消或调减录用计划。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设区市和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共同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审核后,可以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保局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任科员职务,其工龄自办理录用手续时起算(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公务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兼任原职务。 同时,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规定,如原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应与该企业或组织脱钩。
  五、考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要及时宣传,广泛动员,督促符合资格条件的村(社区)干部积极报名参加招录考试。同时,要认真审查,从严把关,所有推荐报名材料须经乡(镇)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有关报名材料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集,于12月19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审核汇总。
  要切实加强对考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不按资格条件推荐报名。严禁超编和不按资格条件录用。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防止家族势力、宗教势力的干扰。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工作人员和参加录用考试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
  中 共 安 福 县 委 组 织 部
  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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