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在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法实施单位)公务员队伍科级以下干部(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不含副科、正科实职)中选调1名工作人员从事文秘工作。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品行良好;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进取精神,勇于开拓创新,奉献意识强;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文史、哲学、法律、新闻等文科类专业毕业。
4、在党政机关从事综合文字工作一年(含)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对外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党建网等媒体发布招考信息。
2、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5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照常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ov.cn/)下载《中共吉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以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2号,市委大楼602室)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2013年1月5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不足8人,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4、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分闭卷考试和撰写调研报告两部分进行,其中闭卷考试40分,调研报告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理解和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选,先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中共吉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调研员担任,成员由机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联系电话:0796-8223592 监督电话:0796-12380
中共吉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