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癌症发病率走高等因素,制售抗癌假药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增多,一些地方甚至发现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元的案件。(3月20日《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药品制假售假一直处于高发多发态势,假药涉及范围更在不断扩大。从感冒药、减肥药、到治疗性功能障碍等假药,各种小作坊生产的不明药品纷纷披上华丽的包装,坑害了不少患者的金钱与健康。随着社会打击力度的加强,假药的销售渠道也在日益翻新升级,甚至运用到虚拟电话、网络、银行等现代科技来对社会进行蒙骗,增加了监管执法的难度。
新形势下假药产业链的屡斩不断,凸显的是法律的不够“给力”。在一些案件侦办中,尽管查处到涉案人员持有大量的抗癌假药,但如果没有证据显示其有生产或交易等行为,公安部门很难采取措施。同时,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互联网,向患者提供邮政信箱、银行账号及移动电话等与确切地址无关的信息,给调查取证增加了相当大难度。
此外,目前的《邮政法》对于寄递药品行为缺乏规范条款,《刑法》也没有针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提供寄递、物流条件的经营者的罪名条款。甚至多数假药难以直接判定伤害程度及伤害事实,这就导致不少行政执法中按照制售假药处理的案件到了刑事处理阶段,只能以制售假劣商品进行处理。这一系列法律的漏洞,使得假药销售难以定罪,即使端掉某个假药销售窝点,制假人员也容易在改头换面后“死灰复燃”。
药品是关系到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容不得半点儿戏。要想真正斩断假药产业链,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用健全的法制堵上假药制销的“漏洞”,使得打击假药有法可依,并加大药品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设置惩处的“高压线”。同时,社会、厂家、消费者和执法人员还需共同携手,密切合作,加强对制售假药者的监管和打击力度,才能够标本兼治解决假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