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体检名单
及市直面试岗位递补拟入围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按照《201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按照公告要求,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递补一次。现将第二批体检名单及市直面试岗位递补拟入围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宜
一)体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
第二批体检名单(详细见附件1)。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 年1月15日(周四)8:00,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浔阳东路89号,鸿丰花园对面)
四)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7:25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怀孕者请在B超检查前告知主检医师以后加做子宫B超,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面(笔)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6、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复审事宜
递补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2。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请拟入围体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1月19日8:30至17:00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浔阳东路89号,鸿丰花园对面)
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复审。
需开具调档函的拟入围体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15日之前到报考岗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
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注: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1月20日参加体检,地点及要求请参照第一点(体检事宜)。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三、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市公路局:8481626 市房管局:8136270
市建设局:8584145 市卫生局:8323277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2180376
九江职业大学:8375005
附件(点击下载):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