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工伤保险参保费率为0.2%

2016-01-13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为保障江西省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工伤权益,近日,要求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国家规定的一类行业0.2%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省直驻昌单位在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加工伤保险,其他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在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作人员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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