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
2016-03-03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1. 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哲学。唯物主义有三种形态: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肯定世界的物质性,但把世界的本原归根为某种或某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如中国古代的五行说,古希腊、古罗马关于水、火、气等是世界本原的学说。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承认世界的物质性,但却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解释世界,因而表现出机械的、形而上学的特征。
(3)辩证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统一起来的科学世界观。
2. 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是主张精神是世界的本原,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哲学。
(1)主观唯心主义。把主观精神(人的感觉、经验、观念、意志、心等)作为唯一真实的存在和世界的本原,客观事物以至整个物质世界都是这种主观精神的产物。
(2)客观唯心主义。把某种脱离任何个人的精神(理、理念、宇宙精神、绝对观念等)作为独立的存在,并把它作为世界的本原和万物的创造者。
(二)唯物论
1. 物质观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2. 意识观
(1)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能动反映,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
(2)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不同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反作用。
(3)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巨大的,但不是无限的,它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一是受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制约;二是受物质技术条件的制约;三是受物质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制约。
3.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是一个;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是在客观存在基础上的统一。
(三)辩证法
1. 联系观
(1)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多样的。
(2)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1)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整体是由部分组成,整体功能的形成离不开部分原有的功能。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部分离开整体就不再具有部分的功能。
(2)整体与部分是相互影响的。整体的性能状况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3)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帅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没有的功能。
3. 运动和发展观
(1)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和变化之中。
(2)发展是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的上升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一切事物都是发展的,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过程,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的历史。它要求我们用历史的观点认识问题,研究新情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4. 规律原理
(1)规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2)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5.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
(3)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6.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原理
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
7.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原理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这就要求我们看问题时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8. 重点论和两点论相统一原理
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我们应该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9. 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10. 量变质变关系原理
(1)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3)重视量的积累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因此要重视量的积累。
11. 否定之否定原理
(1)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这两方面的矛盾促使事物自身发展,由肯定阶段进入否定阶段。
(2)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事物通过否定获得了自我发展。但事物在否定阶段的发展既有合理性,也有片面性。
(3)由于事物的内在矛盾,事物的否定阶段也必然被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事物扬弃了片面性,继承了合理性,实现了事物的自我完善。
(4)事物经过两次辩证否定、三个阶段,矛盾双方都得到充分展开,扬弃了各自的片面性,达到了新(基础上)的肯定。
12. 事物的发展趋势原理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三)认识观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也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四)历史观
1.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原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2. 社会发展规律原理
(1)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
(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3. 价值观
(1)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2)价值观具有行为导向作用。
(3)正确的价值观应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
4. 人生价值
人生价值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两个方面。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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