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1.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丙村有一座石灰矿,丙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丙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是:
A.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B.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范围内进入紧急状态
C.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D.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下列情形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A.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
B.十五周岁的李某,因过失导致他人伤残
C.二十周岁的周某,醉酒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
D.三十五周岁的聋哑人宋某,入户盗窃现金5000元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D项中王某没有获得参与投票人数的过半数的选票,不能当选。
2.C【解析】C项正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A、B两项是国务院行使的职权,D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3.B【解析】A项中,“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故张某需要负刑事责任。B项中,李某是十五周岁,“过失”导致他人伤残,不在上述法条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八种犯罪行为之中,故李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C项中,“醉酒”不是免责情形,且周某是“二十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故周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D项中,“聋哑人”也不是免责情形,只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宋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