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2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1.下列哪项不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A.某工厂工人在食堂就餐时发生大规模食物中毒
B.某化工厂化学原料发生泄漏,造成周围居民大面积中毒
C.某制鞋厂长期使用甲苯等工业原料,致使多名员工患上肌肉萎缩症
D.在广东等地出现的禽流感
2.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出资设立,丁和戊分别被依法选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法律规定,下述主张能获得支持的是:
A.银行要求作出贷款决策的丁返还贷款
B.银行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C.银行要求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甲、乙、丙三股东返还贷款
D.银行要求对该公司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戊返还贷款
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是:
A.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B.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范围内进入紧急状态
C.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D.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C项错误,多名员工患上肌肉姜缩症的事件,属于长期使用甲苯等工业原料所致,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不具有突发性。
2.B【解析】《公司法》第3条第1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银行可以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3.C【解析】C项正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A、B两项是国务院行使的职权,D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