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80)

2017-02-13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1.小李于2013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2.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某公立大学以其教学大楼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B.某乡镇企业以所属土地所有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C.某农民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D.某国有企业以所属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3.某国有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组,实施拯救,其中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不包括:
  
  A.承诺企业在重组成功后予以重新录用
  
  B.制定职工安置预案,予以妥善安置
  
  C.承诺企业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
  
  D.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补偿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A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本题中小李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3200元,B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小李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C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D项正确。
  
  2.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A项错误,“教学大楼”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设施,学校不得抵押;B项错误,“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C项错误,“宅基地”不得抵押;D项正确,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A【解析】A项正确,《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B、C项错误,《破产法》第8条规定,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D项错误,《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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