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202)

2017-02-21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1.甲某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个检查站,检查人员朱某正要登车检查时,甲某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某抓住车门不放。甲某为了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到在地,头部着地死亡。
   
    甲某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2.下列做法最贴近“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法律内涵要求的是:
   
    A.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
   
    B.地方政府在互联网上征求城市规划意见
   
    C.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法庭裁判文书
   
    D.交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执法过程
   
    3.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丙村有一座石灰矿,丙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丙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某急刹车的目的只是想摆脱朱某的检查,并不希望杀害朱某。
   
    2.C【解析】“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意思是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A项错误,此项是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是畅通监督渠道的行为,它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但并未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排除;B项错误,明显与题干无关,征求城市规划意见,是民主的体现,不能体现“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的法律内涵,排除;C项正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裁判文书的公示对司法公正无疑有一种保证和促进作用。正所谓“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需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裁判文书是对当事人争议焦点、辩论观点的归纳,是对法院裁判观点形成的逻辑阐释,是司法过程的最终载体。故裁判文书公示不仅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也将法院的司法过程、司法结果置于社会所有公众的监督、审视之下,接受公众的评判。D项错误,此项是是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的监督,不能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排除。
   
    3.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D项中王某没有获得参与投票人数的过半数的选票,不能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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