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省民政厅8月2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突出抓好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积极争取编制管理部门支持,力争每个市、县均成立减灾中心或类似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
通知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夯实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基础,加快减灾救灾指挥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储备库项目立项、用地选址、资金配套、进展调度等工作,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规范创建标准、落实激励机制。
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抓紧推进2017年因灾倒房重建工作,确保重建工作早谋划、早动工、早入住;加强与扶贫工作的对接,充分发挥救灾工作在保障扶贫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现象;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