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
2、负责领导和组织全省地方各税及其他各项收入工作,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
3、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方税税种及国务院、省政府指定的资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查处全省范围内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案件工作;负责指导系统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检查纳税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5、组织开展地方税收调查研究工作;监督检查全省各地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电子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做好计算机在全省地税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
7、编制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
8、负责管理全省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与管理地级市地税局的正、副局长及同级干部。
9、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