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全国黑龙江、福建、山东、吉林、湖南、湖北、宁夏、陕西、山西、新疆等23个地区同日举行公务员笔试。根据相关数据统计,今年23地共招录公务员10.2万人,有249万多人进行了考试报名(由于部分省份未公布报名数据,此数据仅做参考),预计今年的报名平均竞争比为24:1。
2016-2018年公务员联考招考数据
(由于2018年部分省份未公布报名数据,此图数据仅做参考)
如此大规模的考试,今年并非第一次,而是已经到了第十个年头。从2009年广东、天津、湖南、湖北、四川、陕西、西藏七地公务员考试同日笔试开始,联考的脚步就从未停止,反而越来越壮大,越来越规范。联考并非是采用统一套试题,而是指同一天考试,试题来源于同一题库,如2009年,只有陕西、湖北和天津三地试卷是一样的,其余地区试题都有不同;再如2012年的17个地区,江西自主命题,其他省份题目有重,但不完全一致。所以考生在备考的时候依然要以本省的具体考情为方向标进行复习。
从2009年到2018年,联考发展经历了10个年头,在这10年里,有哪些大的变化值得我们关注呢,下面为考生详细解读:
十年路漫漫:上半年联考大势已成,下半年联考逐渐淡出。
从2009年以来,联考也是经过了上下半年的探索:2009年9月17日,重庆、辽宁、海南、福建、内蒙古和河北六省进行了联考;2010年9月18日,重庆、宁夏、青海12个地区进行了联考;2011年9月17日,福建、河南、重庆、新疆兵团、甘肃等5地区进行了联考;2012年9月15日,辽宁(仅森林公安职位)、河南、重庆、宁夏等7地区进行了联考;2013年,只有河南和青海政法系统进行了9月21的考试;2014年,甘肃、四川、河南进行了9月27日联考;2015年没有下半年联考;2016年重庆和天津进行了下半年联考;2017年9月23日,四川和重庆进行了下半年考试;而今年,从目前来看,仅有河南、辽宁未进行2018年度公务员考试,下半年有一定的联考可能性。从十年的联考发展路程来看,上半年是大势所趋,而下半年仅是星星之火,未成燎原之势。
遴选通道越来越完善:部分省份在职公务员不能报考公务员考试。
在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随后的北京公务员考试也跟紧这项政策,而发现,在2016年参加4月23日上半年多省公务员考试的地区中,有浙江、云南、海南、河北、天津、辽宁等共计16个地区在职公务员不能报考本次考试。据统计,2018年,421联考的省份中一共有14个地区在职公务员不能报考,占61%。
这项政策的调整,是基于遴选制度的越来越完善而做的改动,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要通过遴选的渠道向上流动。合理分工公务员“公开考录”和“公开遴选”两个制度的功能,公开招考面向体制外的社会考生,公开遴选面向体制内的在职公务员,“双通道”各行其道,各负其责,使公务员队伍结构更加均衡合理。在职公务员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一政策,对于广大考生而言无疑将会减少一些“专业型”对手,将所有考生都拉到同一起跑线上,公开、公平地展开竞争,尽力冲向成“公”彼岸。
合久必分:分级分类测查成看点,2018新增4省份申论分卷考试。
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近年来,分级分类测查成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大看点,随“国考”之后针对不同层级和系统的职位分别出题的省份逐年增多,2018年421联考,一共有9个地区公共科目进行分卷考试。其中,申论湖南、贵州、福建、重庆这四个省份的申论分卷考察是2018年新作的调整。总体来看,申论分卷居多,多为把乡镇分出来单独考察,而行测分卷只有黑龙江和吉林。分析,分卷考试,有利于引导考生的复习方向,使大家对于所要面对的试题内容更加明确,以精准化、定向式复习备战精准化、差异化考试,能更精准地测查考生与岗位相匹配的能力,使考试为机关选拔人才的功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
省份 |
2018笔试分卷情况 |
黑龙江 |
基层边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县乡类)》和《申论(县乡类)》两科 |
公检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检法司类)》和《申论(公检法司类)》两科 |
省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省市类)》和《申论(省市类)》 |
福建 |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
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报考乡镇(街道)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机关)》。 |
吉林 |
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州局和长春市所辖区)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 |
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和除长春市辖区之外的区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 |
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 |
贵州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市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乡(镇)机关职位考B类卷。 |
湖南 |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分为通用卷和乡镇卷。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乡镇财政所、乡镇司法助理员等职位适用《申论》乡镇卷。 |
山东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申论(A类、B类、C类、D类) |
安徽 |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 |
新疆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申论》试卷按县(市、区)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关分级命制 |
重庆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
本次针对各区县乡镇级职位进行申论单独测试(在附件1中申论考试类型标注为“申论2”) |
值得一提的是,云南虽然公共科目没有进行分类测查,但对专业科目进行了分类测查: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岗位中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考《法律专业知识》(A卷),除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以外的岗位考《法律专业知识》(B卷)。
十年路漫漫,改变也是看得见的,公务员考试正在向着更加合理、科学的方向迈进。联考杜绝了考生可以多省跨考,“一身多投”、重复参考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有些考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由于各种因素考上也不会赴职,形成了一些“考霸”现象,减少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成本,加强了考试效果。未来的联考之路将会何去何从,我们拭目以待,期待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