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赣州市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赣州市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单位工作需要,报请区卫生计生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近五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本公告附件1招聘职位表。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其他要求
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隐瞒身份报考的,按照违反诚信报考有关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共2个,共2名。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5月25日-6月1日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本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县区梅林镇燕塘南路13号,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行政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2017年之前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⑤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9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初定在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人数较多时另行确定,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实行百分制。
评卷结束后,按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在赣县区疾控中心办公室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赣县区疾控中心三楼进行公布。
4、其他事项。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2、面试时间:6月12日9:00
3、面试地点:初定在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体检与考察
1、6月12日15:00在区疾控中心三楼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
2、体检时间:6月13日8:30
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时没有形成竞争关系职位的考生面试分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如某岗位出现入闱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入闱对象。
4、体检由区疾控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
5、区疾控中心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6、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属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将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电话通知本人并公示于区疾控中心三楼公告栏。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区疾控中心三楼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在区疾控中心三楼公告栏发布聘用公告,同时报区卫生计生委备案。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2018年应届毕业生,聘用前应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编外人员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内(3个月)3000元/月。预防医学专业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与正式工同等工资待遇,不享受年终考核奖励性工资,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时,应积极参加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连续2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无故不参加考试,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会计专业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工资3500元。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生育险等。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区疾控中心 0797—4431433
监督电话:区卫计委 0797—444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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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