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州市崇义县纪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8-11-09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赣州市崇义县纪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科员6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 6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报名)。报名地点: 崇义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0797-381941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赣州市崇义县纪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2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顺利推进崇义县纪委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2名公务员到崇义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委机关科员6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 6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赣州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8周岁(即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与崇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含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任职服务期未满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 崇义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0797-3819410。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4)1寸照片3张;
  (5)所在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考察,如果人员达不到,则适当降低考察比例。如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依次按中共党员、第一学历较高、最高学历较高、工作年限较长者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总分为100分。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按面试成绩占70%,考察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往低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体检
  拟选调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如出现异议查实并取消考选资格,按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调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县委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调动一经办理,在本单位服务期限原则上须满5周年。
  如录用人员原为科级职务的,职务确定为科员,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四、组织领导
  成立崇义县纪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县编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等,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崇义县纪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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