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工作待遇及发展前景
——工作满12年以上可由政府安排工作
招录成消防员后,会享受到怎样的福利待遇,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
2018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明确,消防救援人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
在本次招考中,公告提出,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此外,公告还称,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
在退出机制上,公告称,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资料参考资料:新华网《国家首次面向社会招1.8万名消防员 考试要测体能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