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赣州市大余县选调纪检监察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可提前预约报名)。报名地点:大余县公务大楼六楼(县纪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97-8711539,15279790553)。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大余县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优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县内、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面向县内、县外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3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待选调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统筹安排。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大余县县内、县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符合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视为称职等次;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6.与大余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情况;
7.无不适宜调动工作的政策性限制,县外公务员报名参加选调,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可提前预约报名)。
(2)报名地点:大余县公务大楼六楼(县纪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97-8711539,15279790553)。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1寸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5)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需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制作的PDF文件,发送至县纪委组织部邮箱dyjjwxjs@163.com(其中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未签署所在单位意见、未经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发送邮件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网上预报名的,报名材料原件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考选条件者,取消考选资格。
四、面试
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①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②面试采取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考察;③根据选调名额,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入闱考察人选不足时,相应核减选调名额;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组织入闱考察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入闱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结束后,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八、公示和调动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大余县相关政务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出现影响录用情况的,由县纪委监委形成意见提交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县外选调人员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九、其它事项
1.成立大余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纪委分管组织人事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余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8711539,1527979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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