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共青城市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9-07-15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9江西共青城市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江西共青城市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岗位包括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B2驾驶证以上)、火场文书、接警调度员等;具有医护、汽车驾驶、车辆电器维修、影视传媒、体育、文艺、写作、计算机操作等特长的,予以优先录取。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与安排,听从指挥。
  3、应聘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4、灭火战斗员、接警调度员和火场文书,18-35岁,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接警调度员要求知晓共青地方语言,普通话较好,口齿清晰。
  消防车驾驶员,22-40岁,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共青城市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有三年以上驾龄,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6。
  6、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7、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以上第3、4条的资格条件;驾驶经验丰富者还可适当放宽以上第4条的部分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3)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持报名表(见附件)3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红底免冠照片6张,于7月11至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共青城市消防大队(地址:高尔夫大道97号人民医院消防大队)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电话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
  2、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之比至少达到1:2。低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体能测试(达标成绩见附件)
  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为必考项目,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中任选2项考核。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
  驾驶特长在完成上述考核后,需进行驾驶技能考核(内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政审和体检
  1、根据面试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出现同分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以3000米成绩为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对象,因体检出现人员空缺,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可以替补一次。(驾驶员岗位还需加上增加的考核科目进行综合评判)
  2、政审标准参照现役士兵条件执行。
  政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政审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共青城市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消防部门办理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相关手续。
  七、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市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3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整理文字材料、档案的收集;
  (8)火场摄像、拍照、app系统录入等
  (9)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公安消防部队相应职级士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5)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采取轮班制度,基本能达到上四天休两天。(驾驶员岗位采取两班倒制度)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共青城市消防大队党(团)组织。
  八、聘用人员的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起薪2400元/月,五险一金参照《九社保【2017】18号文件》执行,特定的岗位会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
  入职第二年起定期增资,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2-4350150,联系人:辛 林,联系电话:15807928957。
  监督电话:0792-435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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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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