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上饶信州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2019-07-29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9江西上饶信州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2019年8月9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江西上饶信州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1人公告
  为有效解决信州区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遵循“合法、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信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消防员、文员,执行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及各种应急救援任务。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1)招聘对象
  具有信州区户籍年满18-35周岁(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的公民,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可根据实际岗位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招聘名额
  名 额:11名
  二、招聘岗位
  战斗员:10名,男性。
  文 员:1名,性别不限。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2)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5)应聘者具备C1照以上车辆驾驶资格以及退伍军人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信州区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工作,成立信州区合同制消防员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斌
  副组长:黄玉华、徐叶黎
  成 员:马现超、罗 翀、刘辉翔、强 建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在市人社局网、上饶市招聘网、信州区就业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2019年8月9日。
  3、报名方法:(1)表格下载: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信州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信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上饶市信州区解放路229号),联系电话:刘辉翔:13970309537,强建:18770300388,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主要是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方法。考试按百分制计算,应聘者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占总成绩的50%记录总分。
  1、体能测试
  1500米跑步为必考项目(女性为800米),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2、笔试
  笔试由信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法律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消防基础常识。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成绩并列者,则取笔试成绩高分者)。通过体能测试后,如应聘人员超过岗位数的,根据应聘人员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进入笔试。如体能测试后,应聘人员不足岗位数的,应聘人员笔试的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不得低于60分作为招聘考核体检对象。
  (三)体检
  入围人员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政治审查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组织人员对录取对象进行家访和调查了解。
  (五)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通过、体检合格且通过政治审查的人员予以录取,笔试通过但体检不合格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缺名额从笔试入围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录取,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饶市招聘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性质为信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合同制消防战斗员每月工资2700元,文员工资2200元(不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服装费为1500元/每人。战斗员岗位结合执勤实际情况轮休,每月休息10天;文员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双休日。
  (三)保险: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参照消防指战员相关标准)。
  (四)奖励:合同制消防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指战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
  (五)抚恤:合同制消防员因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等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依照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执行。正式录用后,首签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如有违反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可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住宿和伙食,标准与消防指战员相同。
  (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合同制消防员工资的一半。
  七、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7天后进行考核(培训期计入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区政府安排到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相关乡镇专职消防队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由信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八、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和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构成回避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加强体能、笔试等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杜绝徇私舞弊。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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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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