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

2019-09-25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9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2日(9:00-17:0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

  为充实办案力量,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检察、审判系统选调6名优秀公务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共计6人。其中,检察官助理5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江西省范围内检察、审判系统工作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三、报考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检察官助理岗须具有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检察、审判或律师工作经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司法行政岗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检察、审判系统文字工作经历。

  (四)报考者需在原单位(检察、审判系统)工作满2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入职,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具备较好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写作能力,能适应较快、较强的工作节奏;

  (七)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法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2日(9:00-17:00);

  报名地点:南昌市京东大道866号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512室(政治部);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提前粘贴好个人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选调的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证明(盖单位公章);

  3.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着春秋制服、制式领带,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4.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其参加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须在2019年10月17日—10月18日到南昌市京东大道866号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512室(政治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报名人数一般要求达到岗位数1:5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1:5的比例,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或缩减招考岗位数。

  面试时间:初定2019年10月19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确定入闱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报考人员可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门户网站、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看入闱面试人员公告。

  笔试只设一个考试科目,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为与选调岗位相关的业务政策知识、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差额考察

  根据考生笔面试成绩(考生笔面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40%+考生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N+2”(N为拟选调计划)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工作由政治部具体实施,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交所在单位纪检、综治、计生、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如果未能通过考察或放弃考察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体检合格,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选调名单,并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门户网站、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组织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在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不予选调。

  (八)确定选调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最终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及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1-8860565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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