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九江瑞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19-10-23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9江西九江瑞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1月5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江西九江瑞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设置及特别规定见附件1)
  1.专职消防队员10名。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2.消防文员1名。女性,主要从事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稿件审核、文秘档案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聘:
  (1)未受过部队处分和地方公安处理的消防救援人员;
  (2)未受过部队处分和地方公安处理的部队退役人员;
  (3)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
  (4)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不进行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体检、资格复审后直接公示录用;
  (5)大学体育专业毕业生(限跑步特长)
  (6)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7)获得消防《建构筑员》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
  说明:1至7条优先政策适用于灭火救援员岗位,6、7条适用于消防文员岗位。如优先招聘人员数超过实际招聘人员数,则按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文员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银行不良信用记录,有债务纠纷,非法借贷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6)身上有大面积、明显位置纹身的;
  (7)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1月5日。
  2.报名地点: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792-4219613,13803556857。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瑞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半年内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对于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在《瑞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中备注好符合优先的条件。
  (二)体能测试
  1.要求事项: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各考生携带好本人资格初审的资料,于体能测试前将资料交由监考人员。无不良银行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等材料,由消防大队统一查询。
  2.测试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9时开始,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或无法参加人员取消资格。
  3.测试地点:瑞昌市一中
  4.测试人员:专职消防队员
  5.测试项目:专职队员:3000米跑、4×10米往返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5个项目。文员不参加体能考核,直接面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
  6.体能测试成绩确认:3000米跑必须达标,其他项目3项以上达标,不达标者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入围人员在体能测试完毕后当场公告。
  7.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资格审查之后,专职队员按1:1.5(未尾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 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三)面试
  1.各考生携带好本人资格初审的资料,于面试前将资料交由监考人员方能考试。
  2.面试时间: 2019年11月6日下午3时开始。
  3.面试地点: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4.面试人员:消防文员。
  5.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消防文员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
  (四)体检
  1.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瑞昌市中医院。
  3.体检项目、标准:
  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消防大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制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消防文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体检合格人数入围。
  由市消防大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招收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按照规定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瑞昌市消防大队统一组织招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参加补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消防文员岗位:
  (1)辅助执法、消防宣传、稿件编发、文秘档案;
  (2)遂行任务;
  (3)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格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瑞昌市应急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标准3000元/月,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费、高位补贴;伙食费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士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士标准执行。
  另外,每年根据瑞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适当给予调整。若表现突出,提升到副班长、班长、队长助理等职务,发放岗位补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咨询电话
  瑞昌市消防大队:0792-4219613,13803556857,万里翔。
  点击下载>>>
  瑞昌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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