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30名)

2020-03-24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20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上午 9:00至4月10日下午17:0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0人(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法院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4、具有基本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官助理实务能力,能够协助员额法官从事相应的审判辅助性工作。
 
  5、获得国家承认(学信网认证)的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不限专业)。应届毕业生应于 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6、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父母及配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优惠条件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直接进入面试。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30人。
 
  四、招聘程序
 
  合同制法官助理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上午 9:00至4月10日下午17:00
 
  本次招聘统一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电子报名表(见附件1)
 
  报名邮箱:1376330518@qq.com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受疫情影响,另行通知
 
  笔试前将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考生考场号和座位号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考前1小时考生凭身份证在考场门口领取准考证。
 
  2、笔试科目:《法官助理综合应用知识》、时政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开考条件: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才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应放宽,但最宽不得低于1:2,低于1:2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再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纪委监委对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笔试成绩,考生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 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计分办法
 
  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相同的,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排名在前,其他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时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考场,采取“加权平衡法”计算考生的最后面试得分。
 
  (六)体检
 
  按1:1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则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本人和父母及配偶失信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渝水区人民法院网(http://ys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通知公告栏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培训
 
  对拟聘用的合同制法官助理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廉政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不含五险)。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不低于5.8万元(含基础性工资、奖励性工资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单位提供早、中餐,出差补助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渝水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0790—6209973      0790--6213192
 
  联系人:许德辉     潘颖
 
  监督电话:0790—6222980(区纪委监委)
 
  0790—6236962(渝水区法院办公室)
 
  本公告由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合同制法官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渝水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
 
  (合同制法官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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