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招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54名)

2020-03-25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20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招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54名)已公布,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5日18时。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用书,需要备考公共基础知识的考生可参考江西事业单位考试课程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2020年公开招考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江西省疫苗检查中心)为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是经江西省委编办批复设立的新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0名,在全省设有5个区域药品检查所。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药品(含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及其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检查与处置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等有关规定,经报告省委编办、省人社厅,该中心面向全省公开招考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和“人岗相宜、择优选择、以利发展”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程序,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考选调人数和职位
 
  本次招考选调工作人员54名,具体见《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2020年公开招考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考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市、县(市、区)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现从事或曾经从事过药品监管等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编制应为行政编或事业编;若招考选调对象现为行政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录用后为事业编制人员。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优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二)工作表现积极。有志于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实绩突出;近三年(2017-2019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考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年限、年龄等相关条件。详见《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2020年公开招考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岗位条件中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考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等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
 
  5.有与报考单位岗位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考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5日18时。
 
  2.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不接受电话、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jxfda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所报职位代码+报名人员现单位所在设区市+报考人员姓名。
 
  3.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签名的《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2020年公开招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另上传1张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的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1份;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所报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从业(任职或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登记表复印件(或人事部门录用文件)。
 
  (5)所在单位或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6)《报名表》中填写的个人相关信息的佐证材料,反映个人能力与水平的论文、成果等材料。
 
  (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考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于报名结束后5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查询资格审查情况和准考信息。
 
  (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告。
 
  对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人员参照人考中心函〔2013〕36号文处理。
 
  (四)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报考人员接通知后,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出现复审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审查研究后按实有复审合格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水平、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和面试,考官组认为拟招考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均无法匹配所需能力要求的,经研究报批后可取消该职位的录用。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选择的岗位和工作地点,分别统计各工作地点报考人员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情况;统筹考虑并适当调整各工作区域总成绩的平衡以及人员分布,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二)体检:按每个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研究确定拟用人选,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示7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录用。
 
  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试用期考核不胜任的,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 0791-88158115、88158638
 
  监督电话: 0791-8815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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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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