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于都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于都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专业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于都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于都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招聘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和赣州金手指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的人数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9名队员(其中随队文书2名、驾驶员3名),均要求男性,经统一招聘考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退役军人优先。
1、具有于都县本地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森林灭火、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在18-30周岁以内(即2003年1月1日以前,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明显纹身,无明显疤痕,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165CM,体重≦(身高-80×85%)KG,裸眼视力4.5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录:
① 持有医师从业资格证书的;
② 持有水域救援或潜水资格证书的;
③ 有汽车、摩托车等机械维修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④ 有国家承认与森林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证书。
5、随队文书2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懂电脑操作、摄影摄像及剪辑、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的使用。
6、驾驶员:持有B1或以上驾照的,经验丰富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所有招聘入队队员要服从招聘单位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受过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④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⑤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⑥之前被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或消防救援大队辞退的。
⑦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6日—2月28日。
2、报名地点:于都县人社局402室(赣州金手指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联系人:程女士,联系电话:0797-6335919;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97-6233785。
3、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长等证书等),到报名地点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县应急管理局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测试科目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理论笔试、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和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1、理论笔试:森林消防、综合救援、抗洪抢险、地质灾害、安全防范和时事政治等基础常识占20分。
2、体能测试:3000米徒步跑、引体向上占60分(评分办法参照《赣州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3、面试:主要观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占20分。
4、成绩计算:总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人员。
说明:队伍选拔标准参照赣州市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招聘公告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时间:待定。由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除符合本方案规定条件外,体检标准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征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5天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2、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通过赣州金手指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退回。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待遇
1.工作要求:所有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要求全员在岗备勤,视情况安排轮休。
2.待遇保障:(一)试用期3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为3000元,通过3个月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月工资福利待遇为3600元(购买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统一发放服(被)装。
(二)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后,月工资福利待遇为4000元以上,担任驾驶员或骨干的另有岗位补贴。
本方案由于都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于 都 县 应 急 管 理 局
赣州金手指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yudu.gov.cn/yudu/tzgg/2021-02/18/content_02ec233edb5541bda39782d6cb703c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