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
关于2021年度面向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公告
为加强全省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基层监狱、戒毒场所补充专业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省司法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面向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对象
1、2021年度面向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位表见附件。
2、招考对象为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和考试流程
符合《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江西省司法厅2021年度面向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位表》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流程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选择职位、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8个环节先后进行,相关要求按《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面试公告》《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条件执行。
四、面试和选择职位
按照1:1的面试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入闱面试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职位未入闱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的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考生应达到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方能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考录职位表》中选择职位,每个考生限选一个职位,直至职位全部选择完毕。
五、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
选择了职位的考生方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体能测评和体检按照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能测评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司法厅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取到基层一线岗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司法行政机关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七、咨询电话
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0791-87709056。
江西省司法厅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