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队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根据《峡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社会聘用人员招聘方案》(峡应急字〔2021〕23号)精神,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条件要求,面向社会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热心应急救援事业的男性青年。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专业森林消防队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参加报名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峡江县户籍男性公民,退伍军人、具有应急救援经验人员、持有B1以上驾驶资格证者优先;
4、高中(含职高)及以上文化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
1、年龄18-30周岁(1991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之间出生的),具有应急救援经验、相关专业特长的可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双眼裸眼视力4.7以上、无残疾、无听力障碍、无色盲或夜盲、无传染性及精神类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成绩排名公示、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
(3)报名地点:峡江县应急管理局二楼203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急救援或相关专业特长证明一份及岗位条件其他有关材料,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当场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1)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2、参照全市专业队员人人过关考核体能科目标准,细化考试得分。
3、测试项目: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四个项目,各单项满分均为100分。
4、体能测试所得单项分相加后除以4再乘以60%为体能测试最后得分,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2)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按1:2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比)确定入闱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1、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性应急救援相关问题。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所得分乘以4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五)成绩排名公示
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生成绩及名次。
(六)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末位同分者按退伍军人、具有应急救援经验者、有相关专业特长者依序优先入闱;末位同分者,分数、条件相同的(退伍军人、具应急救援经验者、有相关专业特长或都不具备),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闱,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顺序选择单项分高者入闱。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七)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入闱人员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体检递补方式依次予以递补。
(八)拟聘公示
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受聘人员自愿退出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续签的,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根据其工作表现、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续签《劳动合同》。年龄超过45周岁的,原则上予以解聘(具有特殊专长且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又急需的人员除外),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合同期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由专业队统一发放,享受峡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同等工资福利,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发放。试用期工作不纳入当年年度考核评分。
2、合同期间,聘用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统一办理。
本方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
五、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96-3680607(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6-3695119
峡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ajiang.gov.cn/news-show-33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