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吉安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3名)

2021-07-01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21江西吉安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3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11日至7月16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吉安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吉安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1.遴选单位:吉安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为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遴选职位:经济发展研究岗。(工作标准较高、任务较重,需要出差)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吉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市(区)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4.吉安市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为经济学类(02)、法学类(0301、0302、0303)、管理学类(12)、理学类(0706、0712)和工学类(0802、0804、0807、0811、0818、0828)。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5.具有从事综合文稿写作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2016年7月1日后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至7月16日(每天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报考人员下载附件《吉安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吉安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市行政中心D座1121室)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考试费。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吉安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人员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吉安市外的报考人员可以将上述资料扫描或拍照后发送邮件至吉安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邮箱:szfrsk@jian.gov.cn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吉安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市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结婚证、工作证明、社保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5以上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相应调减遴选职位计划数。
 
  (三)发放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7月30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科(市行政中心D座1121室)现场领取笔试证,也可委托他人领取,但须提交考生亲笔委托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加试,考试工作由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各为100分。笔试、面试、加试分别按照3:2:5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见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加试
 
  (1)入闱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三项考试成绩合成为考生总成绩。
 
  (2)加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采取集中撰写材料的方式进行。
 
  (3)加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3.公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人民政府、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4.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考察和公示不合格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体检和考察合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工作待遇。录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参照同等人员福利待遇。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按规定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疫情防控工作贯穿报名及考试全过程,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因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导致无法考试的,自动取消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致电:0796—823077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0796—8251139、8251256(吉安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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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4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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