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靖安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法官助理岗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
5、法官助理岗男女不限,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聘用人员报名表,发至邮箱jaxrmfyzzb.163.com。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与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用工合同。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续签用工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1、聘用法官助理岗人员实行编外管理,合同2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约6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部分)。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本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3、聘用人员于聘用期间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4、合同签订后与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合同自行解除。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8:00-12:00,14:30-17:30):0795-4788520
本公告由靖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靖安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1pfcLCP0tgyZ51mtGi1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