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安福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安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公开招聘专职森林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依照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人社局、县林业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县内各国有林场(含林科所)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职工。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12名森林消防员,性别为男性,岗位为扑火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从事过森林扑火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退役军人(持退役士兵证)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队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理论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
2.报名地点:安福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3. 联系电话:0796—7633875;
4.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1),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应聘人员,并制作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2021年10月23日;
(2)地点:安福县体育场;
(3)测试项目: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跑4个项目,满分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50分,单杠引体向上占15分,俯卧撑占15分,100米跑占2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4)各体能测试项目合格以上的,确定为入闱笔试人员。
2.理论考试
(1)时间:2021年10月24日;
(2)地点: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森林防火知识、应急维稳、消防、防汛、自然地质灾害救援等基本知识。本次考试设置题库,考试试题从《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培训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题。
3.加分(满分10分)
(1)入闱笔试人员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6分,三等功加3分;
(2)入闱笔试人员近三年(2018、2019、2020)来,获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2分;
(3)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加2分。
4.总成绩
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和加分结束后,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X80%+笔试成绩×20%+加分)。总成绩60分为入闱合格线,总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总成绩排名替补录用,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承担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5)森林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
(6)依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教育训练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按照安福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遵守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假期由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统筹安排采取轮休制度。
3.全体队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职的主要依据。
(二)待遇保障
1.拟聘用人员一经正式录取,其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现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标准执行,统一发放森林消防队员的训练服装,办理好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2.待专业森林消防队营房建设完成后,食宿按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成果运用
本次招聘考核成果两年内有效。如出现聘用职位空缺,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申请,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剩余入闱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序依次通过体检考察后予以补聘,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安福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afx.gov.cn/art/2021/10/11/art_51968_3675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