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是集医疗、妇幼保健、科研、教学、辅助生殖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省级妇幼保健专科医院。现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科,14个省级医疗中心,7个全省医学领先专业学科,设有国家博土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床位1000张,新建九龙湖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目前已开业运行。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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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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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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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妇幼医学影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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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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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专业(100203TK);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1月1日后出生);如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本岗位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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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外科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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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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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100201K);本科学历;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5年及以上儿外科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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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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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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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类专业(0810),电气类专业(0806);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有3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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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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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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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专业(本科101101,大专6202);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高中毕业证;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3年及以上儿科护理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如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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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关于岗位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考生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 月17日下午17:00前,下载《江西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后,将下述材料(扫描件或照片):1.报名表(本人签字);2.个人简历;3.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5.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6.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7.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8.应聘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发送至医院人事科邮箱jxsfybjyzp@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如“药剂科+张三+中药学+南昌大学”。
3、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的方式,请考生按要求将上述报名材料备齐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人事科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考生须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不予受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取消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三、考核
1、此次招聘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占总分的40%,面试占总分的60%。
2、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岗位招聘人数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报名人员未达以上比例要求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考生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截止日期为面试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无人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3、面试。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在75分(含75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4、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在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官网查询。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江西省公务员通用标准。
(二)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环节高分者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办理聘用或试用等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向医院人事科咨询。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21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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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jxsfybjyy.cn/newsshow.php?parentid=24&cid=148&id=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