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公安厅印发的《2021年度江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赣组字〔2021〕32号)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17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2月15日起至12月21日止。对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1日前向新余市委组织部反映。举报电话:0790-6459091;0790-12380。附:《新余市公安机关2021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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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
新余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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