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22-02-10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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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2022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5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 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人社局四楼)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及业务知识、公文写作;需要备考笔试的考生可参考江西事业单位考试课程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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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南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南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50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2个岗位招聘)

  1.执法辅助队男队员:38名。

  2.执法辅助队女队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能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含);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1982年

  2月之后,2004年2月前出生),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女性公民(1987年2月之后,2004年2月前出生);

  (二)加分

  退役军人笔试总成绩加1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南城发布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 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人社局四楼)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点击本公告下方附件可下载表格;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工作一直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及业务知识、公文写作;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2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人社局四楼)

  请考生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四)体检、政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及南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政审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3.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南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南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并经城管等综合执法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考核合格转正后,基本工资2600元/月,兼驾驶员岗位另外补300元/月,并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和统一购置工作制服。对政治上积极进取,工作表现优异,符合入党(团)条件的可发展加入党(团)组织。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4-7222223;

  业务咨询电话:0794-7254191;

  监督电话:0794-7254548。

  南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jxnc.gov.cn/art/2022/2/8/art_7222_3792970.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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