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横峰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月16日至2004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中文及法律专业优先。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2.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横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横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4.咨询电话:0793-5786669,邱婕(17879302450);
5.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本人情况,如查出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资格。
(二)速录技能测试
报名当天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三)面试
报名结束后,择期进行面试。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
2.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构成,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3.保险及福利待遇:本院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享有工作餐、出差补助等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横峰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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