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9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类、中文类、广告类、法律等相关专业,拥有新媒体采编和信息文字整合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4.熟悉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新闻信息采编、文案设计,运营及维护;掌握摄影、摄像、宣传,对各类活动协助策划、执行的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4日。
(二)报名方式:访问樟树市人民法院网站公告栏下载《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带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到樟树市人民法院南门门卫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方式:政治部,电话0795-7353195。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将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总分100分):
1.对应聘辅警岗位的人选进行体能测试,分跑步(男子测试1000米,女子测试800米)和引体向上两项;对应聘新媒体岗位人选进行新媒体采编和信息文字整合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占50分)
2.面试: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占50分)
(五)体检:辅警人员按拟录取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新媒体人员按拟录取人数1:2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及政审: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及政审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七)聘用:
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和面试总成绩分数高低确定聘用人选,由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另有绩效考核200元。
(二)聘用人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四、其它事项
1.樟树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zssfy.chinacourt.gov.cn,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和“樟树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录官方发布媒体。本次招录程序中所有公告事项和另行通知事宜均将在上述媒体通知和发布。
2.本次招聘活动所有成绩折算均按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分。
3.本公告由樟树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zhangshu.gov.cn/news-show-94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