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2年我区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1.吉州区的户籍人员(含我区户籍在江西省内吉安市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2.持有吉州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吉安师范学校、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4.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5.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6.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凡拟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⑴上半年网报时间:2022年4月14日8:00—6月24日17:00。
⑵下半年网报时间:2022年9月26日8:00—11月18日17:00。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5.网上报名时,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选择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江西省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6.户籍、居住在吉州区内的社会人员,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选择吉安市吉州区教育体育局;吉安师范学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选择吉安师范学校;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选择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7.受新冠疫情影响,申报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加入工作QQ群729280543,境外、省外疫情中高风险重点地区人员需提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二)现场确认
1.户籍、居住在吉州区内的社会人员,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到我局人事股预审、现场确认;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于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到我局人事股预审、现场确认。
2.吉安师范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资格材料初审、上半年现场确认第一批时间是2022年4月19日至4月21日,第二批时间是2022年6月17日;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是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教育学院第一批时间是2022年5月9日至5月18日,第二批时间是202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下半年时间确认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第一批时间是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第二批时间是2022年6月22日至6月23日;下半年时间确认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我局人事股于2022年6月24日至6月29日对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对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吉安师范学校、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需在6月30号前完成证书发放工作。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以及无犯罪记录);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毕业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核验未通过的申报人需提供:
(1)对于学历(即毕业证)证书信息未在报名系统核验到的,须提供学历(即毕业证)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对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信息未在系统核验到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3)对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未在系统核验到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所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由学校或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和“与原件一致”印章并签名。
7.受新冠疫情影响,所有申请人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从境外、省外疫情中高风险重点地区来现场确认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②健康码及行程码(绿码)。
8.现场确认时,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网报人数,实行分时错峰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体检
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文件标准统一体检,自行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体检表,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和时间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三、违规处理
(一)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吉州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796—8237931)
吉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jzq.gov.cn/news-show-26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