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机构:
宜丰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95-2756061。
二、认定对象范围:
申报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宜丰县范围人员。
三、网报时间
1.第一批次:4月18日8:00--4月29日17:00;
2.第二批次:6月9日8:00--6月22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安排
1.第一批次网报人员现场确认时间:5月9日8:00--5月13日17:00;
2.第二批次网报人员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8:00--7月1日17:00;
3.现场确认地点:宜丰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4.体检时间: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格,再去体检。第一批次体检时间:5月9日8:00--5月13日 17:00;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27日8:00--7月1日17:00。
5.体检地点:宜丰县人民医院。
五、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辖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照片2张;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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