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我市开展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对象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8日8∶00-4月29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抚州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2022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以及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限期内)。
(二)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网报对象:持有2022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限于2022年6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由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导致无法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及对象
(一)现场确认地点:抚州市金巢大道钻石广场B座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教体窗口)。咨询电话:0794-8216806;0794-8263403。(市内乘B9路、B31路和BG1路公交车可直达)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2年5月9日- 5月20日
第二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2年6月27日- 7月1日
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疫情防控需要将适时调整现场确认时间。
(三)确认对象:
1.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证书,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抚州市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2)在抚州市辖区内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抚州市辖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抚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针对申请人以下两类不同的情况,需提交的材料为:
(一)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体检表》一份,《抚州市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并打印一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体检时由申请人自带此体检表及身份证件参加统一体检。
4.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或因大学毕业时间较早,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体检表》一份,《抚州市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并打印一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体检时由申请人自带此体检表及身份证件参加统一体检。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注:“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5.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体检
统一体检(不接受个人自行体检)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7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抚州市教育体育局通知为准。
五、发证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和要求以抚州市教育体育局通知为准,届时将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首页“政务公开-人事师资科”专栏发布,请及时关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邮递地址邮寄(证书统一免费邮寄,不自取),请准确填写收件人信息,确保能够收到证书。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认定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应严格遵守江西省和抚州市的疫情防控规定,及时关注抚州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一)不前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报告的市级行政区。
(二)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抚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三)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级行政区(除中高风险地区)及上海市旅居史的来(返)抚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自离开之日起超过7天的需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四)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市级行政区(除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级行政区)旅居史来(返)抚人员严格执行“3+11”管控措施,即3天严格点对点闭环居家隔离(有条件采取集中隔离)+11天居家健康监测(起始日从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在第1、3、14天进行核酸检测,第14天和同住家属一同进行核酸检测。管控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五)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来(返)抚人员,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抵抚后在汽车站、火车站、高速路口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点对点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酒店、单位报告。近14天内有外省(除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市级行政区)旅居史来(返)抚人员实行“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须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请考生做好个人日常卫生防护,减少不必要聚会,避免长时间在密闭空间停留,维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测温、扫(亮)码查验等相关防控要求。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缓来(返)抚。
(七)现场认定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在抚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须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八)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居家隔离期内的考生以及认定当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认定。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jyty.jxfz.gov.cn/art/2022/4/14/art_6699_3818592.html